日前,市民庄女士向记者讲述了她的“悲惨经历”:为了治愈纠缠十多年的哮喘病,她在看到某医院“祖传秘方,药到病除”的广告后,满怀希望前去治疗,可最终钱花了上万元,白浪费了工夫不说,病也没治好。“医疗违法广告真是坑人不浅啊!”她深有感触的说。记者日前从市卫生局获悉,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部分媒体2012年第四季度刊登的医疗广告进行监测,共有57家医疗机构的600多条广告违法。不少市民一致表示,要尽快清除这些“陷阱”,并加大监管、处罚力度。
这些医疗机构说起来还都挺耳熟。根据公布的材料显示,这些发布违法广告的医院绝大多数是民营医院,包括济南协和医院、山东手足外科医院、济南肛泰肛肠医院、历下雅洁口腔诊所、济南哮喘病医院、济南军都医院、济南欧亚男科医院、济南中医癫痫病医院、舒宁齿科、济南椎间盘研究所(天桥德信诊所)、济南舜天祥医院、济南协和肝病医院、济南时珍堂医院、山东中医药大学中鲁医院、济南中医脉管炎医院、济南仁康中医医院、济南中医骨科医院、济南银屑病医院、山东省医科院糖尿病医院、山东省边防总队医院等57家医疗机构。
什么算是违法广告呢?“医疗机构未取得《医疗广告审查证明》擅自发布医疗广告,或利用新闻形式、医疗服务类专题栏目变相发布医疗广告;医疗机构虽然有《医疗广告审查证明》,但是所发医疗广告内容超出了《医疗广告审查证明》的批准范围等情况。”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相关工作人员对此作出了解答。
据悉,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,要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、中医药管理部门申请医疗广告审查,按照《医疗广告审查证明》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与媒体类别发布医疗广告。
为了追求高额利润,违法医疗广告经常编造病例,诱导患者就医,用所谓的“祖传秘方”、“名医专家”、“高科技”欺骗患者,夸大疗效,虚构治愈率;或组织各类义诊、会诊,以小恩小惠诱骗患者。
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相关工作人员举了一个例子:“某医院虽然取得《医疗广告审查证明》,但是广告中利用患者和卫生技术人员做形象证明,涉及‘瑞士YAYA经济型人流’、‘美国LEEP宫颈修复术’等医疗技术名称,出现了‘万例手术无事故’等暗含诊疗效果词语等,均超出《医疗广告审查证明》的审批范围。”他表示,这些虚假医疗广告严重干扰患者正确求医思路,往往是该治的病没治,不该吃的药反倒吃了不少,既浪费了钱又耽搁了病。
据悉,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每月对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进行监测、汇总,将监测结果移交给医疗广告的监管主体部门市工商局,每季度将监测情况进行公告。在移交公示的同时,卫生监督所对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进行全面监督检查,对违法行为予以立案处罚。
市卫生局提醒市民,遇到违法医疗广告可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对违法医疗机构进行投诉举报。
文章来自舜网